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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8-06-04

审计处主要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负责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

一、负责制订和实施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工作。

二、负责学校综合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工作,审计监督学校有关专项经费、二级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和财务管理中的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

三、根据学校指定或有关职能部门委托开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参与学校有关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审鉴工作。

四、负责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负责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组织重点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工作;参与学校各类招标项目中前期工程造价管理事务工作。

六、负责跟踪督查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七、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的评价和监督工作,参与内控风险分析管理相关工作。

八、参与学校财务预算、基本建设投资、对外投资、资产管理等重大财经决策事务的咨询、建议工作。

九、开展加强学校财经管理与监督的专题调研。

十、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长:李晓冬

办公地点:明正楼323

联系电话:58139223

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副处长:邹学典

办公地点:明正楼321

联系电话:58139224

分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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