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22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2-02-18阅读次数:次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照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苏组[2022]6号)等文件要求,我校中层干部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此次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需按照填报的要求首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在填写时应报告每一项事项具体内容。继续填报的领导干部,应按照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属于延续性的内容,分别填写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应报告相应的变化具体情况。

2.须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填报结束后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3.2022年的报表相对于往年有变化,填写前请认真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辅导材料汇编内部资料,用后收回以及表内的填表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规范、如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应事项,由本人填好密封骑缝签名后报告表原件和《材料汇编》,各单位汇总后于225日(星期)前集中报送到党委组织部。

4.各单位218日至行政楼505领取本单位相关材料。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戴惠

办公室:明正楼505

话:5813905315850584345

党委组织部

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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