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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期大学生心理健康社团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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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2-15

各学院:

为进一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大学生心理社团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十七期大学生心理健康社团活动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学校将从中遴选,择优立项开展学生活动,并予以专业指导和部分经费支持。

一、组织管理

“大学生心理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立项活动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发起。为规范项目的组织管理,各学院应指定专门的指导教师统筹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是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开展“320心理健康周”和“525心理健康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面向本科生第二课堂,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自助活动,是学院学生心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延伸,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选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或立项不资助。

(一)申请主体

本资助项目原则上由各学院心理协会作为主体来申请。

(二)指导教师

每个院级心理协会都应以本院的专职心理辅导员作为指导教师,负责指导项目申报、活动进行、效果评估等。

(三)项目申报

申报活动可参照指南(见附件4)自行选择,并根据自身活动组织能力,选择重点活动或一般活动。此外欢迎自主命题,开展切合主题的创新活动。

(四)项目实施期限

一般为3个月,不得跨学期,跨学期举办的活动费用不予报销。本次项目报销预计将在6月初统一展开,6月中旬结束(具体报销事宜见后续通知)。

三、项目资助

本基金将对所提交项目进行筛选以确定资助项目,筛选将按如下标准进行:项目策划的完整性、协会组织完善性、有无指导教师、往期项目完成情况等。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举办活动所需购置的道具、场景布置、宣传、奖品等。经费使用应由指导老师把关,项目负责人分配使用,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

项目结项时,应整理好正规发票及以下材料:

(一)活动总结;

(二)活动新闻稿;

(三)媒体宣传截图(院级网站以上,无官方认证的自媒体不算);

(四)项目花费明细(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报销单,具体填写要求请各学院心协负责人查阅“南工心协会长群”QQ群内的通知公告,QQ群号:828569453);

(五)活动现场图片。

将以上材料汇总后,至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具体报销事宜请各学院心协负责人关注“南工心协会长群”QQ群内的通知公告,QQ群号:828569453)。

四、申报程序

申报立项需填写《大学生心理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大学生心理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申请预算明细表》(见附件2)。各学院需对所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填写《大学生心理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

各学院应广泛宣传、积极筹备,发动学生组织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学生积极参申报活动。请各学院将项目申报电子文档(附件1-3)于2月23日前打包由指导教师通过奥蓝系统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严嘉新处,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月23日前交至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纸质材料需学院副书记签字、盖章)。

联系人:严嘉新,联系电话:58139394,地点:明德楼5楼,心理中心办公室。




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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