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持续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南》等相关要求,学校对原《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扣分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实验室日常管理方面,增加了实验室卫生环境、通风橱规范使用相关要求(详见1.15、1.16)。
(二)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加大“配电箱周围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废液桶等”违规行为的记分值(详见2.2)。
(三)在化学品管理方面,增加“私自采购危险化学品或将危险化学品带出校园”的记分内容(详见3.2),并进一步细化实验室危化品存储量相关要求(详见3.5)。
(四)在气瓶管理方面,优化调整“气瓶超过检测有效期,或存放过期的废弃钢瓶”违规行为的记分值(详见4.3)。
(五)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加大“危险废物未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易产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废弃物混放”、“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违规行为的记分值(详见5.2、5.4)。增加“废液桶未放置在防渗漏托盘上,废液桶盖子未盖。”的记分内容(详见5.6)。
(六) 在加热设备管理方面,加大“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易燃易爆试剂及易燃物品”、“加热设备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气体钢瓶等”等违规行为的记分值(详见7.1、7.2)。
(七)在生物安全管理方面,加大“饲养实验动物的场所无资质证书”、“用于解剖的实验动物未经过检验检疫合格”违规行为的记分值(详见9.4、9.5)。
《新利18彩票 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扣分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见附件)自2022年12月1日正式执行,原指标体系同时废止。
附件:《新利18彩票 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扣分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