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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本科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6 09:10:16 浏览次数:来源:

各学院(单位)

根据《新利18彩票 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人才培养条件建设,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实验室建设项目按计划有序进行,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科学论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原则,紧密围绕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从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以及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综合考虑。

二、申报范围

各学院(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申报2023年度本科教学仪器设备及软件、实验家具的购置计划。实验室修缮改造、实验材料等不在此计划中申报。

本科教学仪器设备立项优先支持范围:(1)校级公共教学和公共基础实验教学建设项目;(2)现有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报废更新和增补项目;(3)专业认证(评估)和新办专业建设项目;(4)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和课程建设项目;(5)新开设及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现状与发展方向,明确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目标和效益,在精心组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申报项目。

2.各学院应成立由分管实验室工作副院长牵头,分管教学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多方参与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购置计划的调研论证工作。

3.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实验教学需求及现有条件现状开展申报工作,充分考虑仪器设备利用率,杜绝采购后闲置不用,注意资源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同时,应有(或可落实)场地和必备的配套条件,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4.计划购置单台(套)≥20万仪器设备的教学仪器设备,应按照《新利18彩票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南工校实〔202010号)相关规定进行购置论证。

5.所申报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必须严格控制建设周期,能2023年底完成经费结算,否则不建议申报。

四、工作安排

1.调研论证阶段(1116-1215日)

各学院在制订购置计划过程中,应充分调研论证,了解拟购置仪器设备的功能指标和技术参数,项目须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

2.计划填报阶段(1216-1230日)

各学院在学校“采购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中组织填报本单位2023年度本科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由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初核,分管实验室工作副院长审核后提交。具体填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单台(套)≥20万仪器设备的教学仪器设备,须上传《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3.审核立项阶段(下学期初)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对各学院的购置计划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审核结果作为2023年度“学科建设经费预算-本科人才培养条件建设经费”预算编报的唯一依据,原则上不列入计划范围内的项目不予考虑。学校将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经相关决策程序审定后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何老师,电话:58139251

附件:《新利18彩票 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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