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的分类,2020年规划建设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为27个类别350项。我校涉及16个专业类,分别为:物理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纺织类、轻工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艺术学类。
学校将在已有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基础上,重点立项建设符合2020年类别要求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推荐申报2020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按照学校要求深入宣讲动员,积极组织申报。
2、项目应符合“两性一度”原则,即着力打造虚拟仿真实验“金课”,争取达到“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标准要求,满足“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的建设要求。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支撑学生实践创新综合能力培养,拟申报建设的项目将纳入本科培养方案实验教学大纲和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并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应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应用。项目应符合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不能申报。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坚持“能实不虚”原则,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5、具体申报要求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附件4)
三、进度安排
1、项目申报:2019年11月13日——11月29日。各学院依据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确立本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2、立项评审:2019年12月中旬。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左右PPT汇报答辩,评审专家将对申报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核心要素仿真度、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3、项目建设:2019年12月下旬——2020年6月底。各学院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申报材料。
4、遴选推荐:2020年7月初。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遴选推荐申报2020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四、申报材料
1、填报《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5),学院(部)审核盖章。
2、填报《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文档。
3、2019年11月29日前,纸质材料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科(江浦行政楼339室,025-58139251);电子材料发送至sysglk@njtech.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2.《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
3.《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
5.《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6.《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