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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3-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打造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平台,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巩固实验教学成果,省教育厅决定对2013年立项的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轻工技术与工程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测绘地理信息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开展验收工作。

一、验收依据与标准

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2号)(附件1)等文件要求,对照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检查总结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尤其是在推进优质资源共享以及对省内外高校和对本校实验中心建设的示范辐射等方面的建设成效。具体验收内容及标准见附件2。综合评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为验收通过。

二、验收程序

6月1日—7月6日学校将完成自查、自评、申报工作。中心对照验收标准和建设目标,总结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建设成效,根据建设点立项时间与建设情况,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附件3)

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审计报告。(附件4)

3.项目立项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4.其它反映建设成效的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请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

(二)电子材料(附件5)

1.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附件以PDF或SWF格式上传)。

2.项目立项申报表(在系统中补充完善,附件以PDF或SWF格式上传)。

3.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审计报告(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附件以PDF或SWF格式上传)。

(三)网站材料

参加验收的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须开放独立的网站,并保证网站正常运转。网站验收信息具体包括验收申请材料、项目立项申报表、验收审计报告、示范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实验实践教学改革与管理创新的成效、学校及示范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验收申报材料中填写的相关量化数据与建设成果,要在网站上进行详细展示。实验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请采用文字与图片、视频相结合的形式,便于网上评议专家了解实验中心的环境与设备全貌。

四、时间要求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的验收工作,落实责任到人,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一)5月26日前,请将书面材料报送至资源保障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58139251),电子版发送至sysglk@njtech.edu.cn

(二)7月1日-7月6日(到期平台自动关闭),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http://jsgxpt.seu.edu.cn)进行网上填报,在线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补充完善原立项申报书。

(三)中心网站及时更新,请于暑假前做好网站材料的补充、完善工作。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标准

3.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申请表

4.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格式及内容

5.省级示范中心申报材料电子版内容与格式要求

新利18彩票 资源保障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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