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智库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25 10:05浏览次数:

为提升江苏智库整体发展水平,更好担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新篇章,根据《关于加强江苏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完善成果评估和应用转化机制、设立“江苏智库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要求,现面向全省各类智库和智库专家征集2021年度智库研究优秀成果,并将在第六届江苏智库峰会上予以发布。

一、申报范围

202011月以来的江苏省内智库机构或智库专家为第一署名的智库类研究成果,包括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联、省科协等)内刊上发表,并获得实际工作部门转化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成果;在中央级、省级报纸和期刊上发表的应用类研究成果或者以新型智库建设为研究内容的成果;以省重点智库和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为署名出版的决策咨询类成果专著(论文集除外)。

二、奖项设置

从征集成果中评出10项最优成果,作为“2021年度江苏智库研究十佳成果”;评出80项左右优秀成果,作为“2021年度江苏智库研究与决策咨询优秀成果”。

三、申报办法

1.2021年度智库研究优秀成果”实行限额申报。省重点高端智库、重点培育智库分别限报4项、2项,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限报1项。除以上智库机构成果外,省内985高校(一流大学)限报6项,211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限报3项,其他普通本科院校限报2项,双高职业院校限报1项。省级机关(包括下属的研究性机构)限报3项,中央和国家机关驻苏智库类研究机构限报2项。以上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申报。各设区市限报2项,由各市社科联统一申报。本次成果征集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人必须是研究成果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成果。

3.成果申报须提交《2021年度智库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和成果原件,并附采纳应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组织安排

2021年度智库研究优秀成果”征集在第六届江苏智库峰会组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省智库研究与交流中心具体承担组织工作。征集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并研究确定,“2021年度江苏智库研究十佳成果”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联合发文并颁发证书,“2021年度江苏智库研究与决策咨询优秀成果”由省社科联发文并颁发证书。

五、申报要求

请各位教师登录南工科研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119.243.119/userAction!to_login.action)。点击科研获奖——点击限项报奖——点击“关于征集2021年度智库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下载电子版申报书填写后,根据类别点击右侧“申报”,填写各项信息后上传申请书附件点击提交即可,相关纸质材料根据系统中要求提交到社科处行政楼415,电子和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均为1029日。


联系方式:范泽禹、 罗婷婷。联系电话:025-58139221

地址:行政楼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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