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成果】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统计科学技术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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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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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近年来在统计科研和统计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促进统计科技进步和创新,根据近期国家有关改革精神,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统计综合评价研究分会拟联合有关部门及专家成立“全国统计科学技术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国统计科学技术成果奖评选,今年组织开展“第一届全国统计科学技术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活动面向全国。今年的评选时间范围为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课题研究报告、专著以及信息技术成果(如软件系统)等;参评成果的专业领域为统计、经济、管理、数量经济、技术经济、计量经济、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申报参评的成果,课题必须结项,专著必须正式出版,论文必须发表,但不受理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成果。

二、申报方法

1.参加评选者需填写纸介质成果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提供成果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外文成果须附中文摘要;如有反映成果效益和社会反响的证明材料(如领导批示、应用证明、课题立项或结项证书、成果获奖、转载或摘录等)请提供一式三份(可以为复印件,如没有可以不提供),按“申报表→成果材料→反响证明”的顺序装订成三套申报材料。

2.已交会费的本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作为首位作者的成果参评不收费(必须是首位,并提供会费收据复印件)。未交会费的,交纳会费后再参评。未加入本会的,要先申请加入本会(视本人条件可申请会员、理事[应有副高职称]、常务理事[应有正高职称]),并交纳会费100元才能参加评选(申请理事、常务理事的,待今年8月中下旬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后颁发相应证书)。

3.受理申报材料委托山东省应用统计学会代为受理。从今年4月20日起开始,6月20日截止(8月下旬颁奖)。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寄至:济南市舜耕路13号经管楼701室;邮编:250002;收件人:黄建宝;联系电话:0531-89736831,15153166010;申报表电子版发至E-mail:qgtjkjjpx@126.com。非本会者,将入会申请表和100元会费连同申报材料一并邮寄(建议用EMS;未交会费者一并交纳100元)。评奖结束后作者如需成果原件可来电索要。

三、评审与表彰

1.成立“全国统计科学技术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并按照《全国统计科学技术成果奖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分“论文类”、“课题和书籍类”、“信息化成果类”三种类型进行评审,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评审时先由专业组初评,再由评委会终评。作者如有不同类型的成果可以分类申报,但每类成果作为首位作者限报1项。

2.对获奖成果以“全国统计科学技术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名义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加盖“全国统计科学技术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的公章和钢印(科技部下发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社会团体设奖是同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未发表并符合要求的获奖论文推荐参加“第七届(2015)应用统计与管理工程高层论坛”并入选英文版论文集正式出版,提交EI或CPCI检索,也可推荐至国内外优秀学术期刊上发表。

附件1:全国统计科学技术成果奖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统计综合评价研究分会入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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