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基地】关于申报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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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账号:陈思成
  • 发布时间: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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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请各学院结合江苏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平台,优选出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组织好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新基建以及疫情防控、环保安全相关高新技术领域。

3.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服务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领域。

4.开展国家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建的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工程中心章程制定合理可行,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4.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持(承担)过本领域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能为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

5.鼓励工程中心采用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未采取法人形式组建的,必须与依托单位在人、财、物,尤其是科技成果所有权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有据可查。

6.鼓励以依托单位为主,联合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共同建设工程中心,有明确的共建协议和责任分工。科技成果所有权必须归属工程中心或依托单位。

三、申报要求

1.计划申报工程研究中心的学院认真填报《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编制《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

2.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需签章齐全;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采用上下册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另附电子版光盘一张(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采用Excel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Word版、PDF版)。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记号笔注明所属设区市名称(或主管部门名称)、依托单位名称和工程中心名称。

3.我校共有1个推荐名额。

四、材料报送

1.请各申报学院于202243016:00前将纸质材料6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用于校内评审,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jtechptgl@163.com

2.通过校内评审后,再按照要求将纸质材料6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jtechptgl@163.com

联 系 人:陈思成

联系方式:025-58139272

址:明正楼417(原行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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