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要求,现将2026年(上)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硕士集中答辩时间暂定于5月23日,材料提交时间定于5月26日;
2、申请保密答辩人员提交材料时间定于5月26日;
3、博士提交材料时间定于5月26日。
二、答辩前期准备工作
1、请所有申请答辩的硕士生(被抽中盲审的同学除外)4月28日前登录系统提交论文,4月29日前导师登录系统完成论文审核。提交的论文为PDF格式文档,硕士论文不超过5M,文件名:姓名_学号_学院,如:张三_202261100241_化工学院。
2、保密答辩申请:需要进行保密答辩的同学请于4月24日前自行撰写保密答辩申请导师签字后提交至沉毅南楼319办公室。(保密答辩同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
3、科研成果统计:请所有申请答辩的同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不符合要求将全部驳回。授学位成果的认定都以系统提交并审核通过的成果为依据。(注意:1、只填写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成果不要填入;2、已发表的论文需将论文作为附件上传;录用未发表的论文将接收函/接收邮件(有导师签字的扫描件)及可证明作者排名的定稿论文首页。3、论文、专利等作者、系统导师姓名和第一单位高亮标出,论文、专利材料第一页“导师签字+分值”。以学科积分表放在首页,后附中科院期刊分区(EI/中文核心查询知网)及论文,合成一个pdf上传。)审核截止时间: 5月6日。
4、纸质论文提交:5月7日中午12:00前将装订好的论文一式5份交学院沉毅南楼319办公室。(注意:需导师手写签名认可)
5、答辩申请: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将“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中的信息补全并提交,视作正式申请答辩。截至时间: 5月20日。
6、评阅后修改情况:论文评阅返回后,导师对学生答复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在系统内审核并给出导师审核意见,点击审核通过后学生才能完成答辩申请。
三、集中答辩硕士生交给秘书老师的材料(5月11日完成)
1、参加集中答辩的同学,将《学位论文评阅书》电子版、《硕士学位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相关材料填写完毕,5月11日前务必发至各组秘书邮箱。
2、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需专业实践单位签字盖章)5月11日交至各组秘书老师。
3、学术成果纸质版材料5月11日交至各组秘书老师。
四、博士答辩工作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安排请导师按照“南工校研〔2025〕33 号”文件-关于印发《新利18彩票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自行组织,5月26日前将申请学位材料交至沉毅南楼319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ingwang@njtech.edu.cn。
2、博士答辩公告:答辩前一周需要将“新利18彩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送至沉毅南楼319办公室;“博士答辩公告”发至邮箱cyingwang@njtech.edu.cn。
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由不少于5名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相关研究领域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 名。博士学术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均应是博士生导师;博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至少有 1 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能力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其余成员均应是博士生导师。交叉学科或者专业领域交叉的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应选聘所涉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博士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须经分委会、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如有成员更换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注意:1、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含导师组成员)、已退休且不再指导研究生的教师可列席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申请人的合作导师、亲属及在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专家亦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2、答辩决议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生效,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应编入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 1 人。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对答辩全过程各阶段的主要情况以笔录方式作如实记录。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3、科研成果统计、答辩申请(答辩前在系统内申请)、评阅后修改情况等均与“二、答辩前期准备工作”一致。
4、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五、答辩后任务
1、学生答辩后必须填写“授予数据”,这是上报学位信息网的数据,本人签字交学院(5月26日截止)。学位电子照片是报学位网照片,应与纸质学位证书照片一致(暂不核对照片)。学生对自己填报数据负责。(留学生仔细核对英文姓名,此姓名为上报学位网和纸质学位证书姓名,姓和名的书写顺序是否按照护照顺序或本国习惯由本人签字确认,一旦确认后不再更改。)
2、发学位授予证书时,学生提交图书馆 “回执单”至学院办公室才能发放证书,图书馆系统:http://xwlw.lib.njtech.edu.cn/ 。
六、其他说明
1、申请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并提交《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审修改后申请答辩表》,经导师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答辩。原则上,学位申请人应在评阅流程结束后 6 个月内进行答辩。
2、关于《学位论文评阅书》,请注意学硕、专硕版本不同,这个材料只填写封面,论文编号不用填。关于《硕士学位申请书》,请注意学硕、专硕版本不同,这个材料后三页不填,前面的信息要补全。
3、所有学生电子论文必须将终版论文(“毕业与学位”下)上传,命名:学号_姓名_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同时电子论文也必须上传图书馆再备份,上传图书馆论文在独创性声明和是否保密那必须打勾,授权页导师、学生务必签字,否则图书馆将退回,不能取得论文回执单。
4、校优秀学位论文,博士(含上一年度12月份毕业的博士生)为自行申请,硕士为答辩组推荐,均需填写申请校优秀学位论文成果汇总表,并提交相关的成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