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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系(中心)主任聘任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室、中心):

根据《化工学院系(室、中心)主任任期制和换届办法》(南工化委[20138号)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化工安全工程系、化工设计教研中心负责人进行聘任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和任期

化工安全工程系主任(正职1名,副职2名);

化工设计教研中心副主任1名。

每届任期三年。

二、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教学、科研水平较高;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在教职工中有较好的威信和亲和力;身心健康。

2要求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

三、推荐办法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即在了解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基础上,由本人向学院自荐;民主推荐,即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由系(室、中心)所在党支部向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2、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均须填写《化工学院系(室、中心)主任推荐(自荐)登记表》(见附件)。

3、报名时间:202267-2022614

邮箱:shiliyun@njtech.edu.cn

咨询电话:8358720883587770

四、聘任办法

学院对推荐的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召开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聘任。


附:化工学院系(室、中心)主任推荐(自荐)登记表

化工学院党委

化工学院

二二年六月七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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