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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幼儿托费及子女高中学费报销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3-10-10

301310月即日起,本校男职工、双职工(包括雇员)报销2013年独生子女、幼儿托费和孩子高中学费,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

一、报销时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内二孩按规定报销。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私托幼儿1-3)每月50元、报销10个月

2幼儿托费:当年10个月托费发票,并携带独生子女证(学龄前4-6)每月100元、报销10个月,如当年是九月份开始入园者,需要从九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托费发票,(包括计划内二孩、双胞胎3-6岁中认其一个孩子)逢男单女双年报销。

3高中学费:2013年高中学费发票,每学期18元、一年36

二、办理日期:

20131010日至1231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周一、周三在丁家桥校医院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周二、四在江浦校区明斋205室。上午9—1130

下午13—15:30中午休息。

特此通知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3927

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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