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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3-06-05

各学院

2023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高效、及时、顺利地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南京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最新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出必要条件

毕业生须确保能如期取得毕业

户口迁出去向及所需材料

序号

去向

分类

必要

条件

申请户口

所需材料

写特殊说明

1

原籍

取得

毕业证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表附件1

毕业证复印件

申请表地址填写必须精确到门牌号

2

迁至

工作单位

取得

毕业证

①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③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表

④毕业证复印件

必须确认工作单位接受落户,地址填写精确到门牌号

3)

迁至

外校

取得

录取通知书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③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表

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要求填写

4)

本校升学

仅填写附件2汇总表即可,无需其他手续。

所有能够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均可迁至原籍,已录取升学但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迁至原籍也可收到录取通知书回校办理(建议至原籍)

相关要求

1.6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户口迁出所需材料(除毕业证复印件外)、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交至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11号窗口审核

2.6月16日毕业证发放后,各毕业班辅导员请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学生将毕业证复印件收齐交至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11号窗口以便尽快开具迁移证。

3.学生户口迁移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审核把关根据公安机关现行户籍政策,户口迁移证一旦开具,将无法更改户口迁移地址,且无法恢复户口,只能到迁移地进行落户。请申办户口迁移的同学,务必提前咨询落户地派出所,确认能否落实、所需材料及落户流程。

4.如有疑问,请联系徐老师58138017



附件1: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表

附件2:XX学院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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