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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上 关于“2011计划”有关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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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上 关于“2011计划”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2年3月22日)

杜占元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如何落实会议的精神,做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启动实施的相关工作谈一些初步的考虑,供大家参考。

  去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后,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随即组织开展了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具体计划的设计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研究制定“2011计划”,确定了推进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机制创新一体化改革的总体思路。这项工作始终是在袁贵仁部长和杜玉波副部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并得到了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初步思路形成后,去年5月,在教育部、财政部“2011年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会商会议”上,对计划的思路、机制改革以及如何操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确定由两部共同实施该计划。

去年5月底,教育部成立了“2011计划”研究小组,袁贵仁部长对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转变思想,突破原有设计思路,更新设计理念,使之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的里程碑。”经广泛调研、讨论和修改后,形成了“2011计划(征求意见稿)”。8月中旬,在教育部直属高校第二十一次咨询会议上,听取了130余所高校主要领导的意见,又分别征求了11个国家部委和相关单位意见,大家普遍支持协同创新,支持“2011计划”的思路和理念,并对计划的实施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经修改完善,于去年12月提交国家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刘延东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后启动实施。本次会议已经正式印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标志着“2011计划”的正式启动。“意见”从实施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管理实施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和部署。下面我仅就下一步启动实施工作的相关问题谈两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2011计划”的总体要求

“2011计划”是一个新的计划,同时也是一个改革的计划,把握总体要求至关重要。“2011计划”整体上贯穿了一个根本出发点、一项核心任务、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和八个方面机制改革的思路。

1.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2011计划”旨在引导高校围绕国家急需的重大问题,组织和集聚一流团队,创造一流的成果,培养一流的人才,形成一流的创新氛围,推动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国家急需、世界一流”既是目标和方向,也是标准和条件。

2.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2011计划”提出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的核心任务,目的是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和国家重大需求,增强三者之间的协同与互动,增强创新要素的有效集成,增强高校创新能力发展的导向性,增强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其中人才是根本,学科是基础,科研是支撑。

3.以协同创新中心为载体,构建四类协同创新模式。要大力推进校校、校所、校企、校地以及国际间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以及文化传承创新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形成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此作为主要载体,逐步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

4.以创新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深化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2011计划”提出“以机制体制改革引领协同创新,以协同创新引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的要求,力争突破高校内部与外部的机制体制壁垒,改变“分散、封闭、低效”的现状,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的活力。通过大力推进高校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养、人员考评、科研模式、资源配置方式、国际合作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八个方面的改革,推动实现三个转变:即高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要超越学科导向,逐步向需求导向为主转变;创新组织管理要改革个体、封闭、分割方式,逐步向流动、开放、协同的机制转变;创新要素与资源要突破孤立、分散的制约,逐步向汇聚、融合的方向转变。最终实现高校创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精心做好“2011计划”启动工作

大家都很关心计划的启动。为做好“2011计划”的启动实施,进一步明晰操作程序,细化操作要求,从去年10月开始,教育部、财政部就着手制定“2011计划实施方案”。该方案已先后征求了40余所中央直属高校和30余所地方高校以及20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拟正式发布后具体进入操作阶段。这里就各省厅、部门教育司局和高校可以先行开展的一些准备工作谈一点参考意见:

一是做好统筹部署工作。“2011计划”有两大任务:一是构建协同创新平台与模式,二是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与体制。其中引导各类高校积极推动机制创新,踊跃参与协同创新,大力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是其突出的特点。机制创新需要大家来共同推动,不能仅仅限于国家支持的少数几个重点项目或领域,否则,机制创新的作用就会受到极大的局限。因此,我们鼓励和支持地方、行业部门和高校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学校的机制创新进行统筹部署和推进,有的可以按照教育改革的要求先行先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和省级或部门“2011计划”,积累协同创新经验,营造协同创新环境氛围。要充分发挥行业、产业部门的作用,利用现有资源与条件,引导和组织相关高校与行业院所、大型骨干企业开展协同研究。在此基础上,按照前期培育、评审认定、组织实施的程序,国家每年择优遴选出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给予支持。

二是做好前期培育工作。前期培育是“2011计划”实施的第一个阶段,而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主要由高校、地方政府以及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重点任务是确定协同创新方向,选择协同创新模式,组建协同创新体,探索协同创新的模式,从而形成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和新优势。这里特别强调两点:一是要真正体现协同创新的核心要求。国家所支持的协同创新比一般的科研合作有更深刻的内涵和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第一,要使各协同者之间创新的核心要素形成有机结合;第二,要有一个有效的载体,以利于形成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第三,要通过协同创新真正形成创新的新优势。二是要依据确定的协同创新方向,按照需求的层次和类型,凝练关键问题和重点任务,结合自身的能力和特色,充分分析国内优势单位、创新力量的分布,切合实际地选择协同创新模式和项目类型。牵头高校应广泛吸纳国内外有协同意愿的优势力量,建立强强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确定协同创新的目标和实施路线,明晰协同创新体各方职责与分工,建立协同创新的有效平台载体,努力探索形成协同创新的新优势。

三是做好申报评审的准备工作。就是在充分培育并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择优选择协同创新项目,择优的基本程序是由协同创新体提出申请建议,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到教育部。教育部将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遴选,并提出立项意见与依据、支持方式以及修改完善建议等。评审结果交由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综合审议,最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准实施,认定为“2011协同创新中心”,并给予资金、政策以及改革等方面的支持。有关单位可以按照“2011计划”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程序,提前做好少数一些重点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

四是做好资源集聚工作,调动和吸引多方面的参与和支持。发挥协同创新的引导和聚集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吸纳社会多方面的支持和投入,是“2011计划”择优支持的基本要求。在前期准备阶段,要注重加强各种创新要素的整合,集成各方面平台、基地、项目以及经费投入等资源,形成集聚效应。资源汇集能力与配置机制,将作为项目申报的必要条件和评审的重要依据。面向行业产业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发挥行业部门和骨干企业的重要作用,汇聚行业、企业、社会等方面的投入与支持;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发挥地方政府的关键作用,建立地方投入和支持的长效机制,吸纳企业、社会等方面的支持;面向科学前沿、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充分利用国家已有的各方面资源,并发挥集聚效应。国家根据专家评审,将在每个项目实际资源聚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采取包括经费和政策在内的多种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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