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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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阅读次数:添加时间:2017/04/18 发布:管理员

各位老师:

日前,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17﹞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17﹞4号)(详见附件),为做好本次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面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2017.7-2019.6),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不另行申报,在申报的项目中评审立项。

(二)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2017.7-2020.6),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其中A类项目投入不低于30万元、B类项目投入不低于15万元。本项目所需经费采取省立校助方式解决(具体筹措方案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共性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科技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3.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本计划项目,并且无在研的项目以及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省教育厅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4.申报手续必须完备,所需资料必须齐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项目组成员均应在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代签。有合作单位的,应在申请书上签署合作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面上项目:

1、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2、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三)重大项目:

1、重大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2、重大项目需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我校能依托的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3、重大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人员资质确定以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或年报中的人员名单为准),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重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三、申报方式

(一)限额推荐

每个重大项目所依托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面上项目我校限报30项。为提高申报项目资助率,校科研院将继续实行本类限项项目的校内预评审制度,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均可申报,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教育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校内评审

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均需通过我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请有意申报该类项目的老师在4月25日下午16:00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通过我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http://210.28.203.170/),申请书模板请见附件。评审结果将于5月4日左右在我院网页公示,公示结束后获得申报资格的老师才能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三)系统填报

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请登录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13.129.208/)注册登陆账号(需实名注册,以前通过该系统申报过项目的老师无需重复注册),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该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所有申报工作需在5月7日下午16:00前需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项目管理系统将关闭。

(四)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各位老师等待科研院审核通过后,于5月10日下午16:00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申报材料(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的项目申报书,面上项目一式4份,重大项目一式6份)送至科研院(地址:江浦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的保持一致。同时还需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邮箱:kygl@njtech.edu.cn。

本通知中所提到的附件材料请登陆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我的办公——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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