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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与大学科技园开展协同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研讨
阅读次数:添加时间:2012/09/29 发布:管理员

把创业教育作为本科生必修课,是教育部对高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人才的新要求。作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高校,我校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背景下,积极探索依托大学生创业园等平台资源,进一步彰显产学研用品牌,协同构建富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9月25日,教务处处长管国锋率领教务处相关人员走进我校与市人社局共建的南京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与大学科技园负责人就协同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开展专题研讨。

管处长一行先后参观了大学生创业超市等特色服务平台,走访了我校大学生创业项目(企业),并与创业团队负责人深入探讨,特别是对创新创业训练、学分认定等问题做了耐心解答和技术指导。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张振海介绍了大学生创业园的发展概况。目前,学校7个学科群均有团队在园创业,吸纳我校学生实习实训600多人。随后,举行了简短的创业导师聘任仪式,张振海主任受校领导委托为管国锋教授颁发了聘书。

管国锋处长在发言中对大学科技园尤其是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紧扣人才培养主线开展工作表示赞赏,指出大学科技园(含大学生创业园)结合学校特色和优势学科,集聚了200多家科技型企业和各类人才,是一个能够支撑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资源库”。接下来,教务处将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项目为切入,加强与大学科技园的协同创新,为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共同努力。

双方围绕协同推进人才培养展开热烈研讨,并达成了广泛共识:1、共建大学生创业指导站:教务处委派相关科室负责人定期到园区驻点办公,指导和办理本科生创新创业相关事宜;2、培养“三创型”卓越工程师:在企业导师、骨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企业工程科技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等方面形成互动机制;3、实施国家级(含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开设创新创业项目有关选修课程或讲座、企业导师聘请、走进大学科技园的入学教育以及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等方面加强协作;4、本科生创业学分认定:学生进入示范园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具体操作办法另行研究制订;5、共建企业实习实践基地:协同组织相关院系,对接大学科技园,协助提供学生实习,建设企业实践基地。(来自国家大学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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